两新风采

深化外资企业党建 推进政治引领“两项机制”建设

2014-12-04 09:27:03.0

        今年以来,根据市社工委的工作要求,黄浦区社工委自签署深化和拓展外资企业党建合作项目任务书以来,全委上下高度重视,将深化外资企业党建工作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不断深化以淮海街道为核心区域的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归纳有效的工作案例,推进政治引领“两项机制”的建设。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搭建工作班子。区社工委以沪社工委[2014]1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积极申报立项,进一步深化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明确了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项目的负责人,并搭建了以淮海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综合党委班子成员为主要骨干的项目工作小组,由区社工委党建科承担项目的日常工作。

        广泛摸底动员。区社工委以街道为单位,对外资企业进行了大排摸,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外资企业的数量、分布和基本情况。同时通过排摸也在广大党群工作者中进行了深化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总动员。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考虑到淮海街道外资企业相对较多、且比较集中,区社工委便以淮海街道为重点区域,以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瑞金街道为主要区域,并覆盖到其他6个街道。以点带面,全面深化外资企业党建工作。

        二、分类推进、培育典型

        以点带面、深化党建。区社工委在前期试点推进的基础上,全面深化。一是指导各综合党委在创新领导体制上下功夫,着力于工作的全覆盖。重点抓好了“面、点、线”三类组织体系建设:在面上——抓好“1+3”社区党建领导体制建设,发挥其组织建设“孵化器”的作用。在点上——抓好党员服务中心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其党建资源“配置站”的作用。在线上——抓好各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发挥其管理服务“枢纽点”的作用。二是指导各综合党委在服务进楼宇上下功夫,着力于凝聚党员群众。积极创设“五进楼宇”工作法,即:医疗服务进楼宇、健康提示进楼宇、餐饮服务进楼宇、情感关怀进楼宇、体育运动进楼宇。

        因地制宜、探索方法。区社工委以各街道综合党委为单位,指导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培育工作典型。通过街道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作例会,交流和探讨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因企制宜、总结典型。考虑到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特点,同一个方法较难使每个外资企业的党组织都能适用。区社工委广泛征集不同外资企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为广大外资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组织党员活动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初步建立起联系、服务外资企业的机制。区社工委以党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为重点,如北京外服党委、恒信租赁党总支、新宇钟表党支部等,加强定期走访,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各街道综合党委以服务进楼宇为工作着力点,加强对外资企业及其员工的服务和引导。

        促进“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商机制”的建立。在一些“五好”党组织、党建示范点等条件成熟的外资企业,如安利党总支等,建立起党组织与管理层的沟通协商机制。对一些条件尚不成熟的外资企业党组织则通过建立起定期与管理层沟通联系的机制。

        形成了外资企业党建品牌阵地。汇编了深化和拓展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探索篇和实践篇。在安利党总支建立了外资企业党建工作品牌阵地。并结合各街道综合党委的实践和探索,初步汇编了各街道综合党委推进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成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组织关系隶属上,力求做到“应属地管理、尽属地管理”。当前,外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对外人才服务机构,一方面,社区综合党委的服务尚无法全面地惠及他们及他们所在的企业,另一方面也使他们在社区作用的发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和影响。因此,进一步明确组织关系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于进一步增强和改进外资企业党建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日俱增。在此,我们呼吁有关单位应将外服机构挂靠组织关系的党员,逐步、有序的转入企业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在工作机制创新上,力求做到不千篇一律。当前,外资企业因出资方不同、 高层管理人员各异等因素,对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同一个工作机制很难做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程度。因此,需要对不同的“锁”,配不一样的“钥匙”。

        在工作推进上,尚存在力度不一的情况。因各街道外资企业数量不同,因此,对外资企业的党建指导力度也不尽相同。下一步将根据各街道实际,将对外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纳入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的大框架下,即统筹非公企业的共性,做到面上全覆盖,又兼顾外资企业的个性,做到“点穴”指导。

 

 

 

黄浦区社工委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