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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江 在 2026-05-22 咨询:

    根据今年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有关解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亲属,如岳父母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是要求调查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发展对象父母如已去世,不需要对其进行政审,但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上相关证明。发展对象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进行政审。按照规定,直系亲属必须政审,但是考虑到该子女未成年等实际因素,对在校读书的可以不进行政审,了解情况即可。但基层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发展对象如实报告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确保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以防个别钻空子行为)。



    请教:1、对已婚已育的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是否包括不同住的父母(如发展对象父母离异,发展对象自小随父母中一方同住,不和另一方往来)?



    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在不涉及预备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下,家庭主要成员发生减少或新增(亡故、离异、新婚、新生儿),是否需要在预备期思想汇报或转正申请中说明?是否需要在转正的党员大会上说明?



    答复:

    您好,您所属的情况还不够清晰,请致电12371详细说明后我们提供帮助。

  • 青浦国企职工老吴 在 2026-05-19 咨询:

    您好,请问我在一个一般企业工作,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竞业金,按照公司要求,离职后去到与公司具有业务竞争的公司要返还竞业金,是不是我缴纳党费的参考金额要去除竞业金。假如工资12000,竞业金是3000,是否按照9000的税前工资去缴纳党费?

    答复:

    您好,按照党内规定和《党费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党费计算基数包括工资中相对固定、经常性的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您所谓的“竞业金”是否属于此项需要人事财务部门确认,由此确定是否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 党员 在 2026-05-19 咨询:

    我的公司注册地在上海A区,我是公司法人,实际办公都不固定的,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静安,居家办公,偶尔要去浦东,我想把流动党员关系流入过来,应该流入到哪里

    答复:

    您好,按照您的叙述,根据流动党员管理规定,您可以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如还有疑问,请致电12371详细说明。

  • 上海党员 在 2026-05-15 咨询: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问题。

    本人在职,工作单位为普通民办企业,且未建立党支部;本人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符合居住地转入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基层党建相关口径: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党员,可自愿转入经常居住地社区或园区党组织,并非必须转入园区目前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求我必须转入公司所在地的园区支部,但我日常居住、生活都在社区,园区并非我的经常居住地,转入后参加组织生活极不方便。而居住地社区以“应转园区”为由不予接收,导致我组织关系无法正常落地。想向贵中心咨询确认:

    1)像我这种在职、单位无支部、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的情况,是否有权选择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2)社区以此为由拒收,是否符合当前转接政策?

    恳请指导正确办理路径,谢谢老师!

    答复:

    您好,根据党内规定和本市新兴领域党的组织体系全覆盖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您叙述的情况,有固定工作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请按照党内规定执行。如还有疑问,请致电12371。

  • RQ 在 2026-05-15 咨询:

    35周岁以下的党员发展,一般是指确立发展对象需要在确立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批准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中的哪个节点,是指发展对象、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35周岁生日、还是36周岁生日之前?

    答复:

    您好,您叙述的问题需结合具体工作要求判断,请致电12371详细说明后我们提供帮助。

  • 热心市民小a 在 2026-05-15 咨询:

    有一位同志2025年6月在楼宇党支部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当时该同志所在公司无独立党支部),2025年11月该同志所在公司成立独立党支部,现在该同志的发展流程应该落在哪个支部?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相关解释,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考察中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清点整理后及时转交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党组织。后续发展党员工作由其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

  • 长颈鹿 在 2026-05-13 咨询:

    我的党籍目前在苏州老家,现在在上海工作并且已经买房,上海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是否可以把关系转到在上海房子附近的街道,方便参加活动

    答复:

    您好,根据党内规定,有固定工作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 小伙伴 在 2026-05-13 咨询:

    请问:某国企劳务工,2003年入职,2005 年在户籍地异地入党,是否符合当时的党员发展相关规定?他的入人事档案的党员发展材料需要包括哪些?

    谢谢!

    答复:

    您好,按照党内规定,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劳务用工人员一般应向实际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申请入党。您叙述的情况尚不完整,请致电12371告知后我们提供帮助。

  • 小伙伴 在 2026-05-12 咨询:

    尊敬的老师,您好!
    关于党员发展架构、名额及年龄分配比例方面,区属国企每年也会逐级得到上级的最新要求,但区属国企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是:
    员工老龄化加剧、3年多来减员增效导致新进的<35周岁员工很少、党员发展的存量储备人员基数庞大且老龄化(>35周岁的人员占比近80%,其中很多是部门中层干部、一线产业业务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且存量时间绝大部分已超过10年、过半数已超过20年,如果迟迟不能发展,非常打击>35周岁的人员的入党和工作的积极性)。希望上级组织部能考虑区属国企对于党员发展架构、名额及年龄分配比例的实际需求,逐级给予区属国企>35周岁以上发展对象一定的名额比例倾斜。非常感谢!

    答复:

    您好,关于区属国企发展党员计划数由区委组织部统筹计划,有关建议请向您所在区委组织部反映。

  • 木木 在 2026-05-09 咨询: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可以参加换届选举投票,那在推荐支委候选人候选人环节,预备党员可以推荐支委候选人吗

    答复:

    您好,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其他权利,可以参与推荐支委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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