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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彤蛹 在 2024-09-03 咨询:

    老师您好!2023年4月,我在学校就读研究生期间撰写了入党志愿书,此时已通过支部的预备党员接收大会。2023年4月底,学校的上级党组织代表与我谈话后,我便上交入党志愿书。本人2023年10月于学校毕业,2024年2月落户上海,2024年4月人事档案转入现工作单位,现定岗后档案转入子公司。后相关领导审查,发现我的材料到预备党员公示期后没有其他材料,材料无其他问题,我遂联系学院党委。

    我的入党志愿书被回收,但未有任何说明文件,今日与学院沟通无果,向您咨询几个问题:1. 预备党员公示期后的流程以及需要归档的相关材料?2. 上级党委代表与我谈话后,是否有权不向党委报备?3. 我目前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但是有预备党员公示文件,不知道现在算是什么阶段?

    答复:

    您好,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原来发展您的学校是否隶属上海党组织。请致电12371告知具体信息。

  • 鸭崽 在 2024-08-26 咨询:

    请问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上,是否需要与会党员逐一发表意见?

    答复: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有关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中明确: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此并未对发表意见的党员作人数规定。

  • ma 在 2024-08-13 咨询:

    你好,我是今年的应届生,目前我是预备党员,目前公司有党组织,我提交了从学校转向公司的党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想要在公司进行转正,但是由于我的个人档案连同党员档案都被学校寄回了江苏省扬州市的人才市场,公司党委要求转正必须要党员档案,但是目前和江苏省扬州市的人才市场联系不允许调取档案,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学校的操作有问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查档或者调阅必须符合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请联系您的原高校党组织书面出函沟通档案保管部门处理。

  • 苹果 在 2024-08-09 咨询:

    您好!根据规定,发展党员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我单位在具体工作中,从上海市往外省市发外调函进行直系亲属政审时,对方单位拒绝加盖党委章,只肯盖党委组织部章,需要我单位出具党委组织部章不可以的相关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谢谢!

    答复:

    您好,《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明确相关要求,该手册也是中组部指定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的配套工作用书。

  • CJ 在 2024-07-31 咨询:

    我支部一名党员今年8月即将预备期满,但现在查明在2022年10月有违纪行为,现7月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请问该名党员经一定程序后,是否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是否经延长预备期后,有改正表现,届时转正?

    答复:

    您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具体处分适用情形请示相关纪委部门。

  • hhy 在 2024-07-30 咨询:

    党委换届时,在组织第一轮推荐时,除了组织党员参加推荐,是否应组织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进行推荐?

    答复:

    您好,您的叙述不确切。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 王小小 在 2024-07-23 咨询:

    请问党员档案是和人事档案放一起并封存吗?谢谢

    答复:

    您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明确,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 王思 在 2024-07-18 咨询:

    请问已经过了当时的入党时间了,问了党支部说正在办理转正手续,那一般多久能办完呢?

    答复:

    您好,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无法具体告知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具体信息请和所在支部及时沟通了解。

  • huhsudhajk 在 2024-07-17 咨询:

    老师您好,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党员,我在校发展时预备期是2023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学校回复这是符合党员发展程序的。在转党组织关系的过程中,接收方审查材料时认为我的预备期存在问题,应该是2023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接收方表示可以请发展我的党支部出示能够证明提前一天是符合规定的文件或细则。请问预备区间的计算方式有相关的文件吗?还是提前一天属于不合规发展呀?辛苦老师回答一下

    答复:

    您好,相关计算没有文件具体明确。实践中上海党统的录入预备期不满一年会有提示,具体请向党统管理员咨询。

  • 史9 在 2024-07-17 咨询:

    根据文件第八条规定,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我想问高校发展学生党员,28周岁以内的团员是不是进行团组织推优即可?还是也需要党员推荐。

    答复: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工作手册要求,应该经过党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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