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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飞 在 2026-03-11 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入职了新公司,新公司需要确认我的党员档案内容,需要党员档案的扫描件,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拿到,党员档案是和我的人事档案在一起的吗?

    答复: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致电12333或在随申办上相关应用查询。

  • 梦12 在 2026-03-03 咨询:

    您好,19年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到了杨浦区,但是后面党支部等也没有联系过,请问下现在怎么找回党组织关系

    答复:

    您好,您叙述的情况不完整。 如您是从本市高校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的,可以向所在高校党组织咨询有关情况,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党统管理员查询相关信息。

  • 12345yy 在 2026-02-10 咨询:

    某位党员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在A单位,2026年1月份被调到了B单位,组织关系也随着转到B单位,那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这位党员是否可以选回A单位参加?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党员可以回到上一年度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具体情况应按照上级党委的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进行。

  • 小伙伴 在 2026-01-05 咨询:

    尊敬的老师,您好!

    关于基层党支部每月组织生活记录,请教如下问题:

    1、基层党支部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完成每月组织生活记录?是否可以用电脑打印再贴到支部记录本的形式(党员签到除外)?

    2、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哪个要求为准?

    感谢您能抽出宝贵时间答疑!

    答复:

    您好,目前党内法规和本市没有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记录形式有统一要求,实践上由各基层支部上级党委下发三会一课记录本并明确具体要求。

  • 乐美 在 2025-12-18 咨询:

    请问下浦东曹路镇金群苑有党支部可以接收党员档案吗?

    答复: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 momo 在 2025-12-17 咨询:

    我2021年4月份由苏州原工作单位把党员档案转到上海这边,但是由于时间过长,已经忘记了具体存放的地址,请问怎么能够查到自己的党员档案在上海的存放地址。

    答复:

    您好,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致电12333或在随申办上相关应用查询。

  • 天才大表 在 2025-12-03 咨询:

    想要咨询有何途径可以向基层党组织反应退休党员违规违纪行为?
    起因:小区业委会主任是一名“老党员“,其个人滥用业委会主任权利未经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会议讨论,就将小区地下车库出租给外来人员做仓库和住宿使用,被小区居民向12345举报后不知道端正态度,纠正错误,积极整改,反而百般阻挠前来协调处理事务的居委会工作人员,造成目前侵占小区业主权益的事件还未停止,其个人的违规违纪行为需要整个小区居民来买单,其极低的违法成本和行为造成居委会和小区业主执法成本和难度大幅提高,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遵纪守法人员要为违规违纪的“老党员“的个人行为买单,其个人行为实在是和合格共产党员的身份差距太大。
    诉求:想了解这样退休的党员组织关系落在何处,想要通过合规渠道和合理方法将这种违规违纪行为向组织做出反应,请求组织给予应有的批评教育。



    答复:

    您好,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党员一般组织关系转入居民区所在地党组织。如涉及党员违规违纪举报,请向所在地街镇纪检部门反映。

  • 小莫 在 2025-11-07 咨询:

    市属二级企业党委能否作为合同主体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答复:

    您好,根据党内法规的定义,党组织不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

  • 小崔 在 2025-10-17 咨询:

    本市国企无党内职务的党员及不属于企业党委委员但有党内职务的党员干部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婚姻变化、家庭重大变故、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有义务主动、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吗?还是在党组织需要了解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时,党员才有义务报告?

    答复:

    您好, 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六章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包括第三十四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一)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二)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三)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四)转移党的组织关系;(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二)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四)流动外出情况;(五)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具体报告内容、方式应由所在党委干部人事处通过相关制度予以明确。

  • 蔚蓝 在 2025-10-15 咨询:

    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应如何处理?

    答复:

    您好,《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解释,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转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党员身份。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身份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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