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因党员档案丢失,需要补办材料证明党员身份且补得材料要政审不受影响向您咨询。具体情况是:我在大学提交入党申请,毕业时已发展成为预备党员,毕业后预备满一年,到工作单位后才转为正式党员。由于转正时从人事档案中调出党员档案,后增加了转正部分的党员材料后重新归档,再移交回人事档案材料中,现查询保管单位说没有党员材料,需要自己补。现需要补材料,是需要到学校补回原始材料(咨询后回复说没有原始材料),可以直接由现党支部证明党员身份,补办入党志愿书材料吗
答复:
您好,按照您的叙述,根据《新编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有关规定,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积极设法查找,并查清原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发展他们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他们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如确实无法找到入党志愿书的,且经调查能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由该党员现在所在党组织负责按有关规定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若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县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