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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rar 在 2024-07-25 咨询: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受到警告处分,是否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可延长预备期,有悔改表现,延长预备期满后转正?

    答复:

    您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具体处分适用情形请示相关纪委部门。

  • 小庄 在 2024-07-18 咨询:

    请问换了单位的话,党组织关系可以网上转,那个人党员档案是放在原单位还是转移到新单位呢?谢谢

    答复:

    您好,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党员档案是纳入人事档案管理,具体情况要看其人事档案是否转递。如果人事档案不转移,不能单独调走党员档案。

  • 妮妮 在 2024-07-16 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党员长期家暴算违纪吗?

    答复:

    您好,相关行为已经违法。具体违纪处理请向相关党组织和其同级纪委反映咨询。

  • ya_shing 在 2024-07-10 咨询:

    您好,我们查阅在上海某高校就读期间入党的某同志《入党志愿书》时,发现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处盖的是校党委组织部的印章,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现为证明该同志党员身份,该高校核实有关情况后,同意出具说明证实该同志入党流程符合当时学校发展党员程序,承认其党员身份,其入党材料中涉及的不规范问题是当时工作人员失误所致,并在说明上盖了校党委组织部的印章。请问这样出具的证明是否可以认可这名同志的党员身份?证明是否还应该加盖校党委的公章才符合规范?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因入党志愿书填写不符合规范引起的问题,可通过联系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出函说明,盖章的主体应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权限的党委或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情况可联系23111111转市教卫组干处。

  • 赵先生 在 2024-06-27 咨询:

    户籍和档案都在上海。因工作变动,党关系要从上海转至深圳。对方需要提供入党申请书,请问在哪里申请?是否可以获取线上版本?

    答复:

    您好,正式党员的档案纳入人事档案管理。如需查核相关入党材料,应由接收方党组织出函至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目前是否线上开通查询上海各区并无统一要求,请向您所在档案保管部门咨询。

  • zazamao 在 2024-06-24 咨询:

    您好!
    我大学毕业时是预备党员,工作后在单位转正,单位不接受档案,所以我的档案一直是在生源地人才中心,单位办理转正时从生源地调档了我的党员档案的入党志愿书,转正完成后,单位将档案封口,寄送回了生源地人才中心,全程我个人没有打开过档案,也不知道档案里资料是否齐全。现在我因为工作变动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新的接收组织调档后发现我的档案里没有入党志愿书,我求助了多方,原单位以及生源地人才中心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且原单位也不愿意帮我重新补办志愿书,我个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特来求助,非个人原因造成我的入党志愿书丢失,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是否确实无法补办志愿书?时间紧急,烦请相关工作人员尽快回复,帮忙解决,非常感谢!

    答复:

    您好,根据《新编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有关规定,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积极设法查找,并查清原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发展他们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他们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党员本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如确实无法找到入党志愿书的,且经调查能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由该党员现在所在党组织负责按有关规定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若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县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具体情况还需要现党组织沟通当时形成材料的发展单位出函补充说明。如还有疑问请致电12371。

  • cc 在 2024-06-14 咨询:

    您好,我是上海户籍,正式党员,原工作单位在上海,目前人事档案存放在街道,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现在我去北京的一家新单位工作,我想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人事档案仍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新单位接收党组织关系需要提供《党员档案材料证明》,明确要求档案中至少要有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如还有其他材料需列明。请问我联系哪里,如何开具《党员档案材料证明》?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应由接收方党委出函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 阿甘 在 2024-06-14 咨询:

    您好!想咨询下,父亲有缓刑案底,会影响子女入党和考公务员、进入央国企的资格吗?

    答复:

    您好,考公的政审政策要求请咨询人社局相关部门

  • han 在 2024-06-12 咨询:

    您好!我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到上海,但是我的党员档案目前还在老家,现在想把党员档案调到上海。人事档案在上海,咨询了人事档案所在服务中心,他们不能出具调档函,请问这个应该由谁给我出具调档函呢?

    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之前您的档案管理工作没有规范。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同时根据人社部(2021)112号文规定,党员档案纳入人事档案管理。请您的党员档案保管单位联系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一步沟通处理。

  • 赵女士 在 2024-05-15 咨询:

    本人目前在沪工作,外地户口。目前本人党组织关系已转工作单位党支部。按工作单位管理要求,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管理,在沪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但我本人因外地户口,人事档案仍在外地户籍地管理,未调入在沪工作单位,故本位以无人事档案为由,不接收党员档案。请问我的党员档案应放哪里进行管理?

    答复:

    您好,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的党员档案应纳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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