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上海“初心讲堂”第一百四十六讲
简介:
“初心讲堂”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作为指导单位,依托中共一大纪念馆、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中共四大纪念馆为核心阵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利用上海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学思践悟新思想的实践资源作为生动教材的党员教育新载体。
搜索
12371
- 根据今年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有关解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亲属,如岳父母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是要求调查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发展对象父母如已去世,不需要对其进行政审,但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上相关证明。发展对象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进行政审。按照规定,直系亲属必须政审,但是考虑到该子女未成年等实际因素,对在校读书的可以不进行政审,了解情况即可。但基层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发展对象如实报告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确保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以防个别钻空子行为)。请教:1、对已婚已育的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是否包括不同住的父母(如发展对象父母离异,发展对象自小随父母中一方同住,不和另一方往来)?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在不涉及预备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下,家庭主要成员发生减少或新增(亡故、离异、新婚、新生儿),是否需要在预备期思想汇报或转正申请中说明?是否需要在转正的党员大会上说明?
- 您好,请问我在一个一般企业工作,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竞业金,按照公司要求,离职后去到与公司具有业务竞争的公司要返还竞业金,是不是我缴纳党费的参考金额要去除竞业金。假如工资12000,竞业金是3000,是否按照9000的税前工资去缴纳党费?
- 我的公司注册地在上海A区,我是公司法人,实际办公都不固定的,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静安,居家办公,偶尔要去浦东,我想把流动党员关系流入过来,应该流入到哪里
-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问题。本人在职,工作单位为普通民办企业,且未建立党支部;本人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符合居住地转入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基层党建相关口径: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党员,可自愿转入经常居住地社区或园区党组织,并非必须转入园区目前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求我必须转入公司所在地的园区支部,但我日常居住、生活都在社区,园区并非我的经常居住地,转入后参加组织生活极不方便。而居住地社区以“应转园区”为由不予接收,导致我组织关系无法正常落地。想向贵中心咨询确认:1)像我这种在职、单位无支部、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的情况,是否有权选择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2)社区以此为由拒收,是否符合当前转接政策?恳请指导正确办理路径,谢谢老师!
- 您好,请问我在一个一般企业工作,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竞业金,按照公司要求,离职后去到与公司具有业务竞争的公司要返还竞业金,是不是我缴纳党费的参考金额要去除竞业金。假如工资12000,竞业金是3000,是否按照9000的税前工资去缴纳党费?
- 我的公司注册地在上海A区,我是公司法人,实际办公都不固定的,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静安,居家办公,偶尔要去浦东,我想把流动党员关系流入过来,应该流入到哪里
-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政策问题。本人在职,工作单位为普通民办企业,且未建立党支部;本人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符合居住地转入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基层党建相关口径: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党员,可自愿转入经常居住地社区或园区党组织,并非必须转入园区目前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求我必须转入公司所在地的园区支部,但我日常居住、生活都在社区,园区并非我的经常居住地,转入后参加组织生活极不方便。而居住地社区以“应转园区”为由不予接收,导致我组织关系无法正常落地。想向贵中心咨询确认:1)像我这种在职、单位无支部、人户合一、长期居住社区的情况,是否有权选择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2)社区以此为由拒收,是否符合当前转接政策?恳请指导正确办理路径,谢谢老师!
- 我的党籍目前在苏州老家,现在在上海工作并且已经买房,上海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是否可以把关系转到在上海房子附近的街道,方便参加活动
- 两新党员,和外国人结婚,目前暂居国外,请问她的党员组织关系该如何处理?可以转回他国内的居住地吗?
- 我支部有一位党员自2015年1月出境访学并办理了保留党籍至2022年1月止,已六年有余,上月本人向支部提出停止党籍申请,请问:1、该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可提出申请;2、因其仍在保留期间,如何办理停止手续。
-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出境(前往香港)留学或者工作保留党籍满五年后,因需继续留在香港学习或者工作的党员,是继续保留党籍还是停止党籍?谢谢!
-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出国党员保留党籍五年后如继续留在国外学习或者工作的党员需要停止党籍。那么,出境留学或者工作的党员满五年后可继续申请保留党籍还是也要停止党籍?
- 根据今年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有关解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亲属,如岳父母等,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是要求调查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了解那些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相关规定,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发展对象父母如已去世,不需要对其进行政审,但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上相关证明。发展对象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进行政审。按照规定,直系亲属必须政审,但是考虑到该子女未成年等实际因素,对在校读书的可以不进行政审,了解情况即可。但基层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采用发展对象如实报告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确保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以防个别钻空子行为)。请教:1、对已婚已育的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是否包括不同住的父母(如发展对象父母离异,发展对象自小随父母中一方同住,不和另一方往来)?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在不涉及预备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下,家庭主要成员发生减少或新增(亡故、离异、新婚、新生儿),是否需要在预备期思想汇报或转正申请中说明?是否需要在转正的党员大会上说明?
- 35周岁以下的党员发展,一般是指确立发展对象需要在确立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批准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中的哪个节点,是指发展对象、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35周岁生日、还是36周岁生日之前?
- 有一位同志2025年6月在楼宇党支部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当时该同志所在公司无独立党支部),2025年11月该同志所在公司成立独立党支部,现在该同志的发展流程应该落在哪个支部?
- 请问:某国企劳务工,2003年入职,2005 年在户籍地异地入党,是否符合当时的党员发展相关规定?他的入人事档案的党员发展材料需要包括哪些?谢谢!
-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可以参加换届选举投票,那在推荐支委候选人候选人环节,预备党员可以推荐支委候选人吗
- 您好,现有二级公司党支部需开展委员补选工作,目前已按照有关流程完成选举(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并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进行书面报告,请问其上级党委需要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吗?
- 老师你好,我司其中一个党支部临近换届,在准备材料时候时碰到一个疑问,请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的规范名称应该怎么写?会标应该如何写?以下是我困惑的几个名称:中共××公司第×党支部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公司第×党支部党员大会、中共××公司第×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公司第×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请帮忙看看,谢谢!
- 您好!我们是农场型国有企业,我们农场下有个社区,请问农场社区党支部可以按村(居)党支部的任期五年进行换届吗?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入职了新公司,新公司需要确认我的党员档案内容,需要党员档案的扫描件,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拿到,党员档案是和我的人事档案在一起的吗?
- 您好,19年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到了杨浦区,但是后面党支部等也没有联系过,请问下现在怎么找回党组织关系
- 某位党员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在A单位,2026年1月份被调到了B单位,组织关系也随着转到B单位,那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这位党员是否可以选回A单位参加?
- 尊敬的老师,您好!关于基层党支部每月组织生活记录,请教如下问题:1、基层党支部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完成每月组织生活记录?是否可以用电脑打印再贴到支部记录本的形式(党员签到除外)?2、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哪个要求为准?感谢您能抽出宝贵时间答疑!
- 请问基层党员代表大会的登记表必须一人一份吗,汇总表是否可以
- 您好,请问党总支在报送换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上级党委不同意其中一个候选人,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党委是否有权利直接更换候选人?
- 基层党支部换届,经前期排摸委员候选人意向人选4位,请教一下,是设置委员职数4名;还是设置委员职数5名,剩下1空额另行选举?
- 请问“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如果党委在作出成立党支部的同时并任命了党支部书记,假设这个党支部是有支委会的,这个支部书记还需要参加选举吗?还是就已经是支委了,只需要选举其他支委?如果这个支部是没有支委会的,是不是就不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了,因为书记已经指派了?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05号